国家宪法日|筑牢民族复兴的宪法根基
作者:恒信东方 |
时间:2018-12-04
“12.4”国家宪法日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的12月4日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
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迎来了第一个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在全国城乡开展的“宪法宣传周”活动。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40年宪法的发展历程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1978年宪法。这部宪法的序言正式宣布“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我国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的需要,于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
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88年4月12日、1993年3月29日、1999年 3月15日、2004年3月14日和2018年3月11日通过宪法修正案,先后五次对1982年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通过宪法修改,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国家宪法日,重温习近平关于宪法的10句重要论述
对于宪法,您又了解哪些呢?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宪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今天,让我们来共同重温学习一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发表重要讲话吧:
1.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2.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扬民主,领导人民制定出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领导人民实施宪法。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3.宪法作为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4.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5.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6.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2014年,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
7.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
——2014年,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
8.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
9.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
10.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我国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息息相关。改革开放40年来国家各方面事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都离不开宪法的保证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也无不闪耀着宪法精神的光辉。实践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
(来自网络综合整理)